关于开展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5动态浏览次数:44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震职[200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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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集团关于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现将学院开展教职工聘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过员工聘任工作,努力形成干部和员工激励、竞争、淘汰机制,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     坚持按需设岗。

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科学合理设定工作岗位,不因人设岗,以

岗定职,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二、     坚持择优上岗。

打破岗位终身制,做到选优劣汰,人岗相宜,做到人与岗统一,

最佳匹配,择优聘用。

三、     实行劳动合同制。

凡被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聘期一般为一年一聘。

四、组织领导

1、聘任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具体安排

(1)院长要认真做好动员,通过聘任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

(2)7月底之前完成学院中层干部聘任工作。

(3)根据学院情况在8月底完成员工聘任工作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