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材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教材管理体制
(一)学院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于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担任;各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及专家任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
(二)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审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出版计划,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教材编写任务。
2.组织和指导系(部)各专业的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
3.组织评选院级优秀教材,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三)教务处是实施学院各项教材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落实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教材工作的精神,负责处理学院教材管理中的日常工作。
二、教材编写制度
(一)在教材编写过程中要充分重视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
1.鼓励教师编写质量高、有特色的自编教材,坚决杜绝质量差、水平低、内容重复的教材出版;
2.要求所编教材在内容上能反映现代各专业发展的新水平和新成果;
3.对不具备编写条件的专业要选用高职高专类的优秀教材。
(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编写教学用书的任务,由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纳入学院教材编写计划;学院制定的教材编写计划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为了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使我院教材建设有序地发展,特制订如下具体管理办法:
1.教师自编或与外校合编教材(担任主编),在向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编写教材申请表”,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纳入学院的教材编写计划;
2.申请编写教材的教师,在申请过程中要将教材编写大纲(或编写稿)汇同申请表一同送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3.教师着手编写教材时,要同时编写出教学大纲;具有实验课内容的课程,要同时编写出实验指导。
4.凡承担规划教材和学院编写计划内教材编写任务的教师,稿酬将执行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
5.学院将逐步完善教材建设的奖励制度,对学院级优秀教材将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与同级的科研成果奖及教学成果奖等同对待,并积极推荐有关优秀教材参加国家级、部、市级优秀教材的评奖。
6.在教师编著教材过程中,凡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行为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7.对由我院教师主编的教材,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任课教师、上课学生对教材质量、内容的优劣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以此作为教材选用、修改、评奖、淘汰的重要依据之一,以促进教材质量的提高。
8.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凡纳入学院编写计划的校内教学用书,均必须以讲义的形式经两届学生试用,并经修改后才具有正式出版的资格。
9.教师自行接受参与的与外校协编的教材,学院不承担任何经费开支。
(四)各种非正式出版教材、补充讲义、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材料、复习题等,均不在此例。其管理方法见“教材付印制度”。
三、教材的选用和预订制度
(一)教材的选用
1.各系(部)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慎选用本专业的教材。所选用的教材应优先选用市部级以上获奖的,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和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并能满足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
2.凡系(部)选用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及纳入学院编写计划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直接与教务处联系预订。
3.教材的选用要保持其严肃性,对一经选用的教材,专业教研室及系(部)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停用者,系(部)须向教务处提出对原库存教材的处理办法和教材更改意见,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教材的预订
预订选用教材必须留有操作时间空间,要求各系(部)在使用前的一个学期提出用书计划,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落实。
1.对系(部)选定的教材,需填写“教材预定表”,经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预订。
3.课程所用教材,各系(部)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前提出预订申请,不能漏订。
4.在新旧教材交替时,原则上须将原教材使用完毕后,方可使用新选教材。
5.各系部、各教研室及教师个人一律不得自行订购教材或自行确定教材订购数量,教务处有权拒绝教师自行订购的教材及确定的数量。
四、教材付印制度
(一)所交付印稿件的形式可以是内容校对正确后的软盘,也可以是字体端立、图像清晰的稿纸誉写稿。
(二)自编讲义的一次印量以一个教学周期的学生用量为限,印量不足100份者可以二个教学周期的学生用量为限。
(三)对由我院教师编写的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也将其与出版教材一起,不定期地组织专家、任课教师、上课学生对教材质量、内容的优劣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作为教材选用、修改、出版、淘汰的重要依据之一,以促进教材质量的提高。
(四)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中如引用了少量其他正式出版物的内容,必须在前言中说明内容来源的书名、出版社、版别、作者,并注明为内部使用资料,否则属侵权行为。
(五)自印教材的售书定价按印刷厂的出厂价格核算。
五、教材发放制度
(一)教材发放范围
1.教务处可领取各专业教材一套,以备公阅;各系(部)可领取本专业教材一套和部分相关专业教材,以备公阅。
2.任课教师可根据授课课程各领取教材一套。
3.听课人员听课一般不领取教材。
(二)教材发放办法
1.教务处、各系(部)领取的公阅教材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2.任课教师须经教务处确认后方可领取授课用教材。
3.学生按班级或专业每学年交纳、结算代办费,学生各班按教务处通知由班主任到书库统一领取下学期教材。
六、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工作是书库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必须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教材管理工作,为全院教学服务。
(一)书库工作人员应根据学院的教学计划,及时与各系(部)联系,制订出每学期的教材预订、使用计划,并按要求采购教材或安排教材的付印。
(二)做好教材发放工作,保证教材供应。
(三)努力做到教材帐目与库房实物相符,按月结算,按时盘点,减少积压。
(四)教材库房应按专业设置书架,并要保持书库整洁,防止书籍受潮、霉变、虫蛀,认真执行书库安全制度(另行制订),防火、防水、防窃,确保书库安全。
七、其它
(一)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将随时补充、修改。
(二)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