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教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维护教学秩序,加强教室管理,保障我院学生上课和自习需要,文明使用教室,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室使用原则
1.全院各类教室以及可以作为教室使用的房屋(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阶梯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等)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只供本院使用,一般不出租或借给校外单位。
2.上课严格按课表注明的教室和时间进行。调课、补课等教学活动使用教室,按《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调课、停课管理规定》办理。
3.学院各部门需用教室的,须经教务处审批。办理使用手续,除学院教务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批准使用教室。
二、借用教室审批手续
1.聘请校外人员来校演讲、报告等,需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教室审批手续。
2.教室管理员根据教务处开出的教室使用通知单,准备教室。
三、文明使用教室
1.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准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
2.保持走廊、教室墙壁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踢蹬墙壁,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得在课桌、椅、黑板和墙上涂写、刻划和张贴,不准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不得在教学楼内设点售货。
3.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楼,不得反锁教室门进行自习,不得在教室内留宿过夜。
4.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室。
5.楼道和教室内禁止吸烟。
6.注意节约水电,不使用水电时应关闭。遇风雨时要关好门窗。
7.教室内的家具及其他电器设备供本教室使用,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搬出本室外,更不得移作他用。
8、普通教室和阶梯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其他管理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的卫生、设施管理和安全由电教中心负责)。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关启教室,定期检查室内设备、家具,防止丢失。室内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
10.对擅自使用教室的,教务处有权责令使用人立即停止使用,对取得的非法所得,应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11.对在教学楼内扰乱教学秩序无理滋事人员,保卫处应及时予以处理。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〇〇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