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
1.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所属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安排对本课程教学经验丰富,文字功底好,责任心强的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教学大纲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制定,系(部)审核后报学院教务处批准。
3.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应与本规定中指导性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内容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要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
5.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教学计划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6.院级、系级重点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二、教学大纲的分类及格式
(一)理论教学大纲:
1.理论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基本任务、教学要求、课堂教学课时数、教材及参考资料、教材章节与课时安排、教学重点和难点等。
2.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格式:参考“教学大纲样张”格式书写。
(二)实践教学大纲
1.实践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实训、实习等。
2.写明实践教学的项目、目的和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对学生的要求及成绩评定办法。
3.实践教学大纲的格式,参考“教学大纲样张”格式书写。
三、教学大纲的管理
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根据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可向系(部)提出申请,连同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一并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生效。
3.课程教学大纲属学院、系(部)基本教学文件,由学院统一管理和印发。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