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面点间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25动态浏览次数:45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面点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加工用具,容器应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三、不得在面点制作间进行热加工。

四、需热加工的面点应充分加热,中心温度不低于70℃。

五、面点间应有专门冷藏设施,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六、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七、奶油类原料因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八、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进货必须验“二证”,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过期产品及时清除,不得使用。

九、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环境,“四防”设施设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