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标示,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厂的生产资质、合格证明和单据(注明品种、批号、数量等)
2、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如果无合格证明,则要进行检验(自检或委托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采购的食品添加剂是属于国家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则必须选择获证产品。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如果是新产品,则要索取省级以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不合格和不符合质量安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建立采购、进出库和使用台账,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建立配料生产记录,要使用计量仪器控制用量,任何人不得凭经验使用食品添加剂而不进行计量。
二、食品添加剂的储存
食品添加剂要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库保存、专人添加,不得于其他货物混储,以免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