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食堂卫生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2-12-26动态浏览次数:44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食堂卫生安全措施

 

高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学习生活,关系到高校的稳定和和谐校园建设。食堂负责人要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到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卫生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抓紧抓好。要求食堂要依法依约规范经营,自觉加强内部管理。

1、食堂采购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物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看有关食品物资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是否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动检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产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品储存、加工及销售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特别是生熟食物应分开储存、叶菜应不低于30分钟漂洗。餐具应每餐消毒。员工上岗应用消毒液洗手。

4、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保卫,严格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5、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多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6、食堂聘用员工必须填表登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应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7、食堂负责人应每半个月对员工进行一次素质培训教育,做到会议有记录。

8、定期投放鼠药喷洒灭蝇药和蟑螂药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私自在外购买鼠药等。

9、食堂负责人应树立安全、卫生第一的思想,做到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突发事件发生、防止操作事故发生。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0、食堂负责人应切实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如出现上述有关问题,根据责任大小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