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12-26动态浏览次数:48

震旦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的规定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养,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每学年举办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班。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相关课程的理论

2、研讨教学方法

3、相关课程的专题报告

4、交流教学经验

5、传达相关精神

(二)参加人员

全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

(三)举办时间

每学年开学的第二周

(四)组织

由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负责组织,确定每次培训班的内容,并报学院。

二、日常学习培训

(一)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教研活动由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

(二)开展观摩课、听课活动

观摩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相互听课,每位教师不得少于2次。

三、派出学习培训

学院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协作组组织的活动和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作组组织的活动。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负责传达相关学习内容。学习的相关费用,由学院负责。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师的业务素养,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学院要求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定,要求我院思想政治课教师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