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0动态浏览次数:207

警卫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敬岗爱岗,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及保安工作规范。服从管理,上班不迟到、 不早退、不无故矿工,不得擅自调班,遇事请假。

    三、上班穿着保安统一服装、保持仪表整洁;上下班高峰时段必须有保安在学校门口立岗值勤。

    四、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串岗、喝酒、下棋、打牌、洗车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认真做好重要文件、挂号信件的登记及一般信件、报刊、杂志等的领发工作。

    六、接听电话用语规范,讲究礼貌,对来校客人和车辆要耐心接待,做好会客登记。

    七、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表准点打铃。

    八、做好夜间晚归学生的登记及验证工作,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遇到学生问题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不得刁难学生,如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总值班或班主任处理。

    九、夜间巡逻不得少于四次,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严防火灾、盗窃、破坏、爆炸及事故发生,发现问题按程序上报领导处理。 

    十、每班必须做好警卫室及周围卫生工作。

    十一、做好执勤纪录和上下班交接工作。

                                     

警卫人员工作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优质服务、遵守合同、信誉至上”的安保服务宗旨,树立我院保安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安值勤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值勤时必须穿着保安统一服装,配带齐全,精神饱满。

    二、强化早晚立岗制度(早7:30—8:30;晚16:30—17:15),立岗时必须严肃、认真、规范。

 三、坚持三敬礼制度(上级领导、访客、查证查物)。

 四、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态度和气,人性化管理,不粗暴无礼。

    五、接听电话用语文明,严禁打电话吹牛聊天;如打声询电话一旦发现,按电话费十倍处罚。

    六、门卫做到三不放进三不放出。三不放进:1、无证无牌车辆及未登记人员不放进;2、拉客摩托、出租车不放进;3、收废品和推销物品者不放进。三不放出:1、无出门证的物品不放出;2、物证不相符的不放出;3、晚19时至次晨6时,未经班主任批准不放出。

七、工作做到四清楚:1、物品出门证件、时间、数量、车号、印章要核对清楚;2、来访人员、车号要登记清楚;3师生或家长委托的物品要交接清楚;4、本班未处理完的问题要交接清楚。

八、门卫值勤必须保持人员和车辆进出有序,本单位车辆做到心中有数,畅通无阻。

九、早上接班时要对办公楼、教学楼,特别是财务室等重要部位进行交接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在值勤纪录上签字。否则,出问题将追究夜班和接班人员责任。

十、上午8:30将大门关闭大半,有车辆进出随开随关。

十一、报警器明天晚上和节假日保持常开状态,有报警信号及时赶至现场,查明原因并随机处置。有重大案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总值班,并打110报警。

十二、对来访人员坚持先电话联系,征得内部人员同意后,再登记放入。

十三、夜班人员应每一小时巡逻一次检查校园教学楼、宿舍楼、污水池、变电房及重点要害部位,并做好详细纪录。如发现盗窃事件,应迅速处置:

    1.如犯罪分子正在现场实施作案或正在逃离而己方人数多时,应合力将罪犯制服并扭送至保卫处,否则可先打电话110报警并注意观察罪犯体貌特征及逃离方向等;

    2.如发现宿舍、办公室等门被撬,抽斗、箱、柜子被动过,应立即报告保卫处或总值班;

    3.尽量保护现场,发现被盗后不要急于清点自己财物,而应保持冷静。在出事地点或宿舍、办公室等门前等候公安人员到来,并维持现场秩序,阻止其他同学围观进房间;

    4.配合公安人员的侦查工作,如实回答与案情有关的问题,并同公安人员提供自己掌握的情况和线索;

    5.通知被害人及时办理银行存折、手机卡挂失等事后事宜。

十四、工作中注意二个安全:1、校园安全;2自身安全。遇突发事件、偷盗、枪窃等,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可盲目冲动,造成不该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