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务分类和晋升
3.1教职工职务分类
根据沪教委人(2002)46号《上海市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高校五大系列实行聘任制。即教师系列、社会自然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实验技术系列。
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2 职务晋升基本条件和程序
3. 2. 1 任职基本条件
教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规定的要求,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教学水平。
3. 2. 1. 1申请助教职务的条件
具有硕士学位者,可直接申请助教职务;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
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3. 2. 1. 2申请讲师职务的条件
申请讲师职务者,应掌握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一
定的学术成果,并根据规定参加过社会实践和教学环节的训练;具有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具备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并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承担过规定的教学工作,并有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一篇(项)以上。
3. 2. 1. 3申请副教授职务的条件
申请副教授职务者,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风严谨,
具有比较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并有重要的、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能圆满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证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应具有参与社会服务的经历。
3.2.1.4 申请教授的条件
申请教授职务者,应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学风严谨,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是本学科领域国内或国际同行公认的、有杰出成就的学者,并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能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
3.2.2职务晋升程序
1、学校人事处制订相关文件
2、申报人员根据条件准备材料并报人事处进行初核
3、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小组进行校内初审
4、人事处将审议通过人员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组
5、人事处向党政联席会议提交已通过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组评定的获讲师及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名单。
6、学校聘任副教授,须召开聘任会议。由人事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所有成员参加,拟聘教师通过PPT的形式进行陈述,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最终确定聘用副教授人选。
7、将确定人选报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后,颁发讲师及副教授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