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党风廉政

发布时间:2020-11-27动态浏览次数:69

3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四责协同”机制,落实 “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党委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党委强化主体责任,纪委的极度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了党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校长兼任党委副书记。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升党风廉政的自觉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最新党内法规制度。党委书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职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好班子和队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8%。

  佐证材料:

  2019年第二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校传达学习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pdf2020年开学第一课党委中心组学习.pdf关于新一届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工的通知.pdf我校召开2019年第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pdf



3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

   根据《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涉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重大基建维修、经费开支都需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向群众征求意见;年终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加强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监管,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各类招生录取程序,健全查处机制,深化责任追究。在全校深入宣传、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贯彻教育部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9年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违法事件。

  佐证材料:

  2019年7号文件版.pdf


35.教职工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查处及时、规范。

党委会同行政,始终把民主参与、精准考核,薪酬激励等等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问题放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高度认识落实,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团委等组织在凝心聚力工程中的积极作用。首先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作用,学校每年召开一届双代会,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薪酬、福利、考核等事宜均在教代会上进行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

校工会履行为教职工维权的工作职责,每年提供教育工会在教师节开展的法律咨询活动信息。教代会每年征集提案,保障全体教职工述求通道畅通,做教职工与学校沟通的桥梁。

  佐证材料:

  003第五届六次教代会提案处理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