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
一、依法办校
学校坚持依法办学。学校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修订部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依法治校,人事处编制了《教师手册》,同时将2019年的人事制度做了汇编。
二、校务公开
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我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体系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充分总结成效和经验,深度挖掘短板和不足,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提供便利。
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制度保障。制度起草部门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涉及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在师生中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维护学校切身利益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我校深入推进招生就业、财务与资产管理、教师人事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佐证材料:
00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pdf002上海震旦职业学党委系统制度汇编.pdf00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校办工作制度汇编.pdf00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制度汇编.pdf005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财务制度汇编.pdf006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pdf007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信息中心制度汇编.pdf008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后勤制度汇编.pdf
39.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为促进规范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员会组成成员。
佐证材料:
40.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学校严格贯彻教代会组织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大会上代表们听取和审议院行政工作报告和财务运行情况报告,讨论和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科建设、教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及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并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由行政颁布实施;讨论并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事项;监督和评议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我校是民办高校中第一个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单位,每年按期更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多年来,教代会按时换届,较好地落实了审议通过权和监督评议权。与学院发展相关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规章制度,都经过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反映和表达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佐证材料:
41.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管理职责明确。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我校设立了校务委员会并制订了校务委员会章程,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原校领导、老专家及专业领头人为主组成,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若干名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的现任教师,每学期举行一次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按照国家对职业教育及民办学校的发展目标、政策方针,及时了解与分析学校的办学状况,做出价值判断,适时评估,并对发展改革中的问题及近、中期任务提出建议。
佐证材料:
42.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学校学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
我校学生会下属广播站、女工部、记者团、宣传部、体育部、学习部、文艺部、生活权益部、外联部等9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在“一心双环”团学组织工作格局下,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各部门学生干部由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对全校学生负责。每年9月,团学招新之际,吸纳有责任心、热心于学生工作的有志青年加入到学生会队伍。各部门成员在日常工作、学生活动中,以热心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活动、每一个小细节,力求向全校师生展现学生会的风采。青年学生群体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制度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自身权益;校学生会主席团定期举办团学骨干培训班、团学干部培训班,提升学生骨干、学生干部履职能力,并提升校学生会工作能力;为了更好地加强团委与学生会之间的双向沟通工作,落实双向反馈机制。校团委与校学生会每周进行一次部门工作总结例会,对各部门这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不足及改正方案,并进行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定期食堂反馈、禁烟行动,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宣传工作、权益维护工作等;定期召开校级和院级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开通学代会代表提案制度,畅通学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我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的骨干作用,树典型,立旗帜,弘扬学生干部的自治精神,在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主要由各班班团干部组成,现有四个部门,包括: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现有四个部门:校园环境监察部、校园生活园区部、校风学风部、校园安全巡查队,共有成员313人。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早晚自修出勤率、各节课出勤率、教室卫生优良率以及宿舍安全检查优良率等学风建设各项数据进行收集和统计,连同发现的问题一并反馈给学生处,同时从学生角度出发提出解决建议,体现了学生自治的主人翁精神。
43-2.(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和教师年金制等制度,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保障师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
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已经落实法人财产权, 2018、2019年办学情况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我校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提升办学水平。落实教师的年金制度。
学校明确收费、退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2019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收费公示》,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收费工作规范、公开、透明。学校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宣传,开展财务管理培训,促进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制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经费报销若干规定》,为经费报销提供了制度保障。设置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与财务管理员,邀请专人进行培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调整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规范内涵建设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积极落实项目内容并合理配置资金。
自2016年起董事会代表每年与学院教职工代表签订了《集体合同》,是上海市第一个签订集体合同的民办院校。本年度召开五届六次教代会,会上听取和审议《行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工代会工作报告》、审议了《提案处理报告》、对学校领导进行了民主评议。
学校有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由校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学院通过教代会代表、学代会代表等听取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建议,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院长办公室负责提案处理,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直接进行问询或建议。职能部门把提案处理的意见结果反馈至提案人,回应了提案人诉求,推动了反馈问题解决落实。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招生考试政策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和“面向社会、确保质量、拓宽功能、稳步发展”的招生考试要求。
在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内认真科学的制定招生方案。学校成立由校长亲自领导的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招生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求各部门熟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审招生录取材料,严格执行招生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等规范招生管理,科学制订切实可行的招生计划,公开我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积极宣传我校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在立足传统专业的基础上,开设新兴专业、开展定向培养等。在招生过程中,加强公开和监督,保证招生廉洁和公开,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招生改革创新意识,加强工匠精神培养,依托学校资源优势,创新招生思路,增强学校品牌内涵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招生办公室积极主动、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通过实 施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做到政策执行界定清晰、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录取结果查询透明。不断强化学习和岗前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招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
通过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专业录取原则公开、录取分数公开、招生计划公开、申述当道公开。通过不断修正和优化防范措施,从制度、监督等方面对招生工作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保证学校从未发生过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
佐证材料:
00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印发《经费报销的若干规定》的通知.pdf00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pdf00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调整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成员的通知.pdf00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成立五年一贯制专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