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宣传部新闻选编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06动态浏览次数:48

一、总则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主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是学校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是反映学校各项建设成果的发布平台,是整体反映学校形象的主要媒体。学校新闻来源主要是学院(部门)通讯员和校报记者采写的稿件。

二、新闻中心新闻的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所提供的新闻稿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必须保证新闻内容准确真实,新闻来源可靠:

1、校内新闻由学院(部门)通讯员提供。

2、所有校内新闻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前必须核实清楚,并征得当事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

3、校外新闻必须来源于由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或各级新闻单位。

(三)党委宣传部稿件录用标准:

1、会议稿件

1)校、院(部门)重大会议

2)师生参加国内外重大会议

3)学院(部门)承办的会议或学术研讨会

4)有特色的并具社会影响力的会议

5)校级聘任仪式

6)校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

2、检查调研稿件

1)上级部门领导来视察、检查调研

2)相关专业主管或权威部门来检查调研

3)学校重大调研活动

3、交流合作稿件

  

1)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的学术交流

2)国际交流活动

3)校地、校企合作共建交流活动

4、教学、学科、科技稿件

1)项目鉴定验收

2)获发明专利

3)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和使用

4)质量工程建设成就

5)科技平台(基地)的建设成就

6)参加各类教学、技术比赛活动

5、受表彰稿件

1)学院、部门以及个人市级以上受表彰

2)校级以上奖励表彰

6、学生活动稿件

1)学院(部门)大型活动

2)学校安排的学生出访及参加会议活动

3)学校组织的特色活动

7、校园文化活动稿件

1)学校组织的文化活动

2)学院(部门)承办或组织的文化活动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