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7-12-11动态浏览次数:49

中共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

201210月修订

入党申请人

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

责任人

党小组

党支部

党支部、党委支

条件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符合基本条件

1)经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

2)参加过初级培训

1)党小组联系人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向支部汇报一年教育培养考察综合情况

2)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组织“公开答辩”

3)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工作   内容

1)党组织派人谈话

2)了解入校前表现

3)听取群众意见

1)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

1)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

a)支部综合分析并填写“计划发展对象登记表”

b)党支部进行汇总审核、综合调控后填写“年度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表”

2)政治审查

教育   培养

1)指导个人学习计划

2)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学习

1)制定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

2)指导个人学习计划

3)参加中级业余党校培训

4)吸收听党课、可参加支部大会等党内有关活动

5)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1)参加高级党校培训

2)参加各类增强党性锻炼的活动

考察

1)党章学习中的表现

2)学习、工作中的表现


1)听取思想汇报和个别谈心

2)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观察其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的表现

4)了解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

1)政治审查

2)公示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

关键   环节

1)入学前的表现

2)入党动机

3)入校后的表现

4)党小组推荐,党支部讨论决定

1)每季度的思想汇报和学习体会

2)及时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

3)听取意见要多方位、多视角、多渠道

1)按计划发展

2)高级党校培训

3)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

4)党委预审、要逐个讨论

材料

1)申请书

2)简历

3)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登记表

1)思想汇报

2)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群众意见

4)学生为学习成绩单、教工为年度考核表

1)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

2)高级党校培训成绩单和结业证书

3)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

4)群众座谈会记录

5)本人自传

6)答辩情况表   

7)公示情况记录

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