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2动态浏览次数:2187
沪震职人[2015] 5 号
关于胡静怡等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王斌、邢晓斌、张玲、张慧瑶、相凯朝、姚琳娜、胡静怡、程茂华等九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同时聘任为讲师。
聘期从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止。
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教师 讲师任职 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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