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6动态浏览次数:3048
沪震职人[2015]6号
关于陆洲艳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陆洲艳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条件。同时聘任为副教授。
聘期从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止。
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教师 副教授任职 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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