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三、我院可申报二名。 四、学院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六、“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实行。 七、凡需申请者在11月16日之前与人事处联系。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项目 申报 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