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动态浏览次数:32

各学院、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将2015—2016学年寒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2月27日放假。2月28日(星期日)14级、15级学生上午报到、交费、注册、领教材,下午新学期首日教育,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13级学生毕业实习,另行安排)。

2、教师、干部、管理人员轮休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2月23日(星期二)。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班。

3、总务、保卫部门人员由集团后勤部(公司)统一安排。

二、寒假有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总务部门要重点做好“校门、宿舍、食堂”门的管理,门卫要加强物流、人流和车流的检查,对非本校人员出入校门一律进行登记,对进出车辆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安全检查。要落实紧急预案处置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寒等工作。

2、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特别是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安排一周工作。如需加班,请事前向人事处申报。

3、各学院要反复教育教师、学生寒假尽可能不到拥挤的地方游玩,高度重视自我安全防范,过一个安全、快乐,文明、祥和的春节。

4、各级干部要保证正常工作运行,确保通讯畅通,以免延误工作。

5、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三、寒假期间班车时间

上班7:10鲁班路→7:30  712公交车站(近宝湾加油站)→学院。

下班15:30学院→原路返回。

时间:1月21日至2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19日